华东地区新能源(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限行及停车政策参考)

2024-02-03 20:38:28 科普 靖娴

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限行及停车政策参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21号《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依然有效。 纯电动轿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全年不征收车船税。

随着新电车的占有率越来越高,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的限制和停车政策的整理提供了参考。

华北地区

北京新能源汽车拥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可参与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指标轮候配置。 从2015年6月1日起,纯电动汽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和重污染红色预警区域限制措施限制,每周可在北京全市道路上行驶24小时。

天津新能源汽车拥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不需要摇号,也不需要竞争。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在限行时段(外环线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外环线上每天7点到19点)也可以在道路上行驶。

河北部分省内城市(石家庄、沧州、秦皇岛、唐山、邯郸、保定、廊坊),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允许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机动车不限号、不限行)各市执行力不同。

河南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区域资费标准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内车位免收停车费。 对部分城市(郑州、洛阳、安阳、开封、新乡、漯河、鹤壁)、限号、受管制城市道路,允许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机动车不限号、不限线(各市执行力不同,请遵守各市文件规定。

山东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2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

青岛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免收停车费。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机动车,每日零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收费停车泊位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停,免收首两小时停车费。 其中,计算费用的公共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没有计时设施的,应当免收首次停车费用( 4小时以下)。

山西新能源汽车占用政府投资或者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侧设立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内蒙古新能源汽车属于政府投资或者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侧设立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华东地区

上海新能源汽车拥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无需竞争。 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部分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轿车、使用临时行驶号牌的小轿车、载客出租汽车以及实习期间由司机驾驶的小轿车通行,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项限制措施限制。

崇明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停车优惠,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为2元/小时,相关景区停车场小型车10元/次,大型车20元/次。

杭州新能源汽车拥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无需摇号,也无需竞争。 不受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浙a号牌)。

南京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头一小时免费停车。 超过1小时的话,和新进车辆一样,享受15分钟的免费停车。

苏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小时内(含)免费。

无锡对进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后1小时内临时停车的新能源汽车(非营运汽车)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鼓励市场调节价参照停车场执行。

徐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管理的市区停车场(含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并按原收费。

南通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照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

扬州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各类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淮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各类停车设施,减半收取新能源汽车。

盐城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对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实行免费停车1小时优惠。

镇江对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停车,按照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继续享受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

宁波新能源汽车不受宁波灵桥、江夏桥单二号限行措施限制,可在限行区域正常通行。

合肥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每天免费停车两次,每次在5小时以下的市区道路上临时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

黄山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每小时免费,超过一小时开始收费,按同车型现行标准减半征收。

滁州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新能源小型车辆2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停车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

收取停车费4元2小时后均为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

华中地区

湖北在湖北注册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享受停车费半价优惠。

武汉新能源汽车在本市行驶不受尾号单双号限制。 在政府定价停车场及市政道路停车,享受1小时(含)内免费停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免收1小时以上停车费半价。

新能源汽车在市道路内停车位停放并免收停车费。

襄阳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停车2小时免停车费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累计应支付的减半收取停车费。 如果停车持续4小时以上,按照应正常支付的费用标准征收停车费。

赣州政府投资建设主导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固定时段免收停车费,收费时段2小时内免费停车。 在随后的资费时段,对新能源汽车再减半征收汽车停车服务费。

华南地区

广州新能源汽车拥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不需要摇号,也不需要竞争。

深圳2020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道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免收每日首两小时临时停车费,或每日首停时间在一小时以内(含一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收一小时的临时停车费。

福建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立医院等公共场所建设的停车场、机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场所等建设的停车场停放,按时收费或者按时收费。

广西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侧车位,实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部分城市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公交专用车道(南宁、柳州、百色、防城港)、

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允许新能源汽车不限号、不限行。

南宁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侧车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道路内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免费停车

禁止占用新能源以外的机动车允许新能源载客汽车使用普通公交专用道,不受单解码限制。

柳州新能源汽车在住宅小区内停车给予优惠政策。 月票收费标准按住宅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打九折。 在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可以使用实行2小时内免费停车政策的普通公交专用道,不受单解码限制。

海南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具有免费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无需摇号,无需竞拍。

海口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电动汽车,在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费的公立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配套停车设施享受免费停车政策。 对于进入收费停车设施停车30分钟以下的新能源汽车,免除停车服务费。

三亚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享受以下停车优惠政策道路泊位,每日8时至22时,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车服务费;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免收车辆停车服务费。 由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和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组合而成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除停车服务费。

景区(点)、公立)医疗机构、不具备谈判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公立公共停车设施,每小时内免收车辆停车服务费。 在政府规定价格的停车设施进行充电的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除停车服务费。

政府定价的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现行非新能源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包括包月和临时)。 在经同意收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运营)公共场所设置停车设施,免除新能源车的停车服务费。

东北地区

沈阳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政府资源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半价收费。

大连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从2020年11月9日起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限行时段(每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尾号限制区所有道路均可通行。

西北地区

西安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车辆可以在市内公交专用道上行驶。 冬夏限行期间,限行区域内所有道路均可通行,同时享受全市公共停车场停车前2小时免费优惠。

银川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享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西南地区

成都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平时可以在实行尾号限行的区域内所有道路上通行。 每天0点到24点在临时占道停车场(时)第一次停车免前两小时停车费市及区(市)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前两小时停车费。 每天7时至19时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换乘( P R )停车场

费用减半。

重庆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入的机场、火车站、特级公共停车场(库)、公园、文体会场等配备停车场)、市政道路的道路内停车位停车,每日首次在2小时内免费停车,收费30分钟以上半价。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工作日高峰时段,所有渝籍和非渝籍牌照机动车在重庆中心城区15座桥梁和1条隧道双向错峰限行。 如有违规扣200元3分。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

云南2022年12月31日前,在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市内道路临时车位和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新能源汽车在2小时内(含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

——预见2022:《2022年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全景图谱》(附市场现状、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等)

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万马股份(002276)、易事特(300376)、科陆电子(002121)、科士达(002518)等。

本文核心数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车桩比、企业市场份额、充电桩需求规模预测

行业概况

1、定义

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提供电力保障的充电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分类以安装地点分类与充电方式分类最常见。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共桩、专用桩;按照充电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流充电桩(快充)、交流充电桩(慢充)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延伸布局情况较为普遍

从充电桩产业链看,建设到运营主要涉及充电设备制造商、充电建设运营商、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商,国内充电产业链上的这几类从业者往往身份重合、同时涉足多个功能领域。

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涉及到上游充电桩及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充电桩和充电站的壳体、底座、线缆等主要材料供应企业和充电设备生产商。中游为充电站建设和运营商,负责充电桩和充电站的建造和运营。下游为整体解决方案商,提供充电桩位置服务及预约支付功能或者提供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和解决方案,能够统筹上下游及客户需求,合理布局提供整体的运营方案。

从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上的参与企业来看,上游生产商主要是宝武钢铁、明泰铝业(601677)等原材料供应商和科士达(002518)、盛弘股份(300693)、易事特(300376)等充电设备制造商;中游建设和运营商主要是星星充电、特来电(母公司:特锐德(300001))、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应用市场主要是以小桔充电为代表的充电服务平台、以百度地图和支付宝为代表外部支持平台和以小鹏(09868.HK)、蔚来(09866.HK)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各领域加速入局

中国将新能源汽车视为汽车大国到汽车强国转换的关键要素,因此,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补能设施也应运成为转型过程中最基础的抓手。从2006年比亚迪在深圳建设了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桩起,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走高以及电动车技术的发展,中国充电基础设施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

萌芽期(2006年-2014年)

2006年,比亚迪在中国深圳建设了第一批充电桩,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正式进入萌芽期。期间,充电站建设工作主要由国家电网承担,尚未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该阶段由于新能源汽车刚刚普及,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也较低。

扩张期(2014年-2020年)

2014年,国家电网宣布全面放开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意味着充电桩市场不再只受国有企业控制,大量民间资本开始涌入。2015年之后,随着政策的持续发力,中国充电桩保有量开始迎来暴涨阶段。当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58.32万辆,车桩比约为10:1;而截至2019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81万辆,车桩比达到3.13:1。

发展期(2020年-2025年)

2020年,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可以看作是开启下一个阶段的象征,各地方政府也跟随国家政策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做出政策方面的倾斜。此外,“大手笔”投入和新玩家涌入也将是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迈入第三个阶段的主要特征。

成熟期(2025年之后)

未来,充电基础设施离不开大数据、5G等新技术和新领域的协同支持。预计在2025年之后,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逐步超越燃油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迈入成熟期,车桩比将达到2:1,并且行业内将可能大范围盈利。

行业政策背景:“双碳”助推新能源发展,利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是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发展的基本保障,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充电桩行业的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

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供给情况: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模呈增长趋势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数据,2015-2021年,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261.7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数量为114.7万台,较2020年增加34.0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数量激增,累计保有量达147.0万台,同比增长68.19%。

从公共充电桩建设规模来看,自2015年以后,我国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数量保持稳定高速增长趋势。截至2020年底,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80.72万台,相较2019年同期增长56.31%。截至2021年年底,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114.7万台,同比增长42.10%。

2、行业需求情况:新能源汽车增量扩大充电桩需求缺口

2015年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中提到的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480万个充电桩,满足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其中,公共充电桩50万个,私人充电桩430万个,车桩比基本达到1:1。

然而,目前充电网络建设远落后于规划。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84万辆,充电桩数量261.7万个,车桩比3:1。综合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充电桩累计数量来看,2015年至2021年的全国车桩比从8.8:1下降为3:1。近五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车桩比在3:1左右的水平波动,充电配套有所改善,但和《发展指南》规划的车桩比1:1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可见,为实现国家新能源汽车规划目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成未来发展重点,未来电动汽车充电行业成长空间巨大。

3、区域建设现状分析:华南华东地区建设规模较大

截止到2021年12月底,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依次为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湖北、安徽、河南、福建;拥有的充电站数量前十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山东、河北、四川、天津、湖北,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